一、竞赛日期和地点
2015年8月20日至26日,河南省焦作市。
二、参加单位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、武术运动管理中心、武术协会,各行业体协,各中国武术协会会员单位,各武术组织。
三、竞赛项目
(一)个人项目:
1、规定项目:陈式太极拳、杨式太极拳、吴式太极拳、武式太极拳、孙式太极拳、42式太极拳、42式太极剑。
2、传统项目:陈式太极拳、杨式太极拳、吴式太极拳、武式太极拳、孙式太极拳、和式太极拳、其它太极拳、太极器械。
(二)集体项目:
太极拳、太极器械、太极拳械、24式太极拳、32式太极剑。 (三)太极拳推手项目:
1、参赛运动员年龄限在19至45周岁(1970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);
2、体重分级:48公斤级;52公斤级;56公斤级;60公斤级;65公斤级;70公斤级;75公斤级;80公斤级;85公斤级;85公斤以上级。
四、参加办法
(一)每单位最多报3支队伍,每支队伍可报领队、教练、随队医生各1人,运动员20人(男、女不限)。
(二)个人项目:每名运动员限报1项拳术、1项器械。可兼报集体项目。
(三)集体项目:每队限报1项。性别、年龄组别不限。人数不得少于6人,若少于6人,不予编排。
(四)太极拳推手项目:每队每级别男、女分别限报1人,报推手项目,不得兼报其他项目。
五、竞赛办法
(一)本次比赛为个人项目赛和集体项目赛。
(二)本次比赛执行中国武术协会2012年印发的《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》、2015年印发《太极拳推手试行规则》及相关补充规定。两版规则均可在中国武术协会官方网站下载:www.wushu.com.cn。
(三)太极拳推手比赛采用单败淘汰赛。
(四)项目时间:
1、太极拳不超过4分钟。演练至3分钟时,裁判长鸣哨提示。
2、太极器械不超过3分钟。演练至2分时,裁判长鸣哨提示。
3、集体项目不超过4分钟,须配乐(自备CD光盘),音乐伴奏中不能出现说唱等内容,若出现说唱裁判长总扣0.1分。比赛时,由本队教练或领队负责放音乐。
(五)太极拳、太极器械年龄分组:
A组:12周岁以下(2003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者)
B组:12周岁至17周岁(1998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)。
C组:18周岁至39周岁(1976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)。
D组:40周岁至59周岁(1956年1月1日至1975年12月31日)。
E组:60周岁和60周岁以上(1956年1月1日之前出生者)。
六、录取与奖励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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